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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煙花·銷售
  本報訊(記者賈中山)昨天,市發改委物價所相關負責人在對一家煙花爆竹攤點檢查時表示,這些對外銷售禮服的煙花爆竹只是在外包裝上有建議零售價,這是不符合規定的,零售點應將每種煙花爆竹的實際零售價對外公佈。
  昨天,市發改委物價所組織進行春節前市場價格檢查。在中華民族園東側路口的一家煙花爆竹攤點進行檢查後,物價所價格檢查關鍵字排名處處長周林表示,這些對外銷售的煙花爆竹只是在外包裝上有建議零售價,而沒有張貼標價簽或價目表,在實際銷售的時候,每個品種並不是嚴格按照建議零售價對外銷售,有的是向下浮動,攤點應該將每個品種的實際零售價格全部對外公開。
  記者在本市多家煙花爆竹攤點發現,這些攤點均沒有張貼每種煙花爆竹的實際售價。“北京市施行指導價管理模式,最終零售價不能突破建議零售價,下浮不限,但是每天怎麼賣應該公開,同時要保證公平公正,不同的人在當天買相同花炮品種的價格應該是一樣的。”周林表示,由於昨天是本市煙花爆竹銷售的第二天,對好房網這些煙花爆竹攤點責令限期整改,如果在限期內沒有整改完成,每少一個價簽可依法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。J159  (原標題:煙花只標“建議零售價”不合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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