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佘宗明(北京 媒體人)
  “死嬰複活”聽起來驚悚,細看新聞才發現其中的悲涼。安徽一名剛出生的男嬰,在被父母遺棄後,先被醫院診斷為“死亡”,再被送到殯儀館,火化之際,卻奇跡般“複活”。
  如此度盡劫波,真是悲情至極。患有先天性疾病,已屬不幸。遭至親遺棄,更是凄慘。而“被死亡”差點讓他“抱屈夭折”。所幸在緊要關頭,殯儀館工作人員將他從“鬼門關”拽回來。
  所謂“複活”,無關奇跡,因為男嬰從頭到尾都是“被死亡”。正因如此,人們才將矛頭指向涉事醫護人員。既然男嬰活著,為什麼會被診斷為“死亡”?
  涉事醫生辯解,男嬰當時全身青紫,沒了呼吸和心跳。言下之意,就是純屬無意。但判斷新生兒是否死亡,需要多項指標交叉印證,不能貿然斷定。據臨床實踐,嬰兒假死情況並非孤例。僅憑“沒氣兒”就下結論,著實值得懷疑。就算錯診誤斷,但基於“人命關天”的倫理,醫護人員也該為此擔責,而不能以“非故意”為理由逃避。
  後來涉事院方承認失誤,主治醫生和護工已遭處罰。安徽衛生廳表示,要嚴查誤診帶來的惡性事件。只不過,嚴懲醫護人員很難為此事畫上圓滿的句號,因為這依然無法迴避“接下來怎麼辦”的難題。
  “被遺棄”的男嬰患了重症,且“治愈可能性不大”,所以父母選擇放棄治療。此後院方曾墊付醫療費用,但最終沒有做到“不拋棄,不放棄”。而現在男嬰經歷“生死劫”後,父母仍堅持放棄,男嬰何去何從依然沒底。
  父母“割捨骨肉”,只因不堪重荷。醫院雖有救死扶傷的義務,但苛求無償治療,就屬於道義綁架。要彌合二者能力不及所造成的“救濟斷裂”,除了指望制度救助與民間愛心,暫時沒有更好的辦法。從長遠看,只有完善了公共救濟體系,對“患者嬰兒”的救助才能跳出對個體和醫院的依賴。
  而要避免類似荒誕劇的重演,首當其衝的是要把嬰兒視為有尊嚴的人,而不是包袱。他們的生或死,都該以人性的尊嚴為底色,而不是“命若垃圾”的經濟衡量。  (原標題:死嬰複活 何其荒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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